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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学期实践教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8年02月14日 17:01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新学期已经开始,为保障学校实践教学活动安全工作,杜绝各类意外事故发生,保证师生人身安全,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校外实习管理办法》、《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防范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做好实验室(实训中心)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1、请各实验室(实训中心)根据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全面自查,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实验实训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完好情况,机械电气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开关和保护是否灵敏可靠,绝缘是否良好,防火、防潮、防腐等措施是否得当,劳动保护(防护)措施是否科学有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2、在实验实训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加强过程管理。对于旋转类、飞溅类设备的使用,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和检查,监督学生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禁止在无教师监管的情况下让学生自行操作;要加强对易燃、易爆、腐蚀类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提醒每个学生,确保每位学生安全。

3、在实验实训教学活动开展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保障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校外实习安全工作

1、加强实习管理,抓好安全教育

在学生实习前,实习带队老师和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宣布实习纪律,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2、切实做好校外实习的安全防范工作

要强化实习指导教师责任意识,加强实习学生管理。实习中,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遵守实习单位安全规定,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特别是要做好实习期间的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实习岗位安全、饮食安全、财产安全等。加强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我管理能力,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对于分散进行实习的,相关教学单位、学系(教研室)尤其要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管理与监督,决不能放任自流。相关教学单位领导、辅导员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定期了解各实习点和实习学生情况,加强与各实习点的沟通,建立顺畅的安全管理网络。实习指导教师要及时通过现场指导、电话、短信等手段了解学生的实习状态,及时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对野外实习的,应加强安全防范,各类实习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求学生不到与实习工作无关的地方和场所,不到未开发或存在安全隐患地方和场所,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严防意外和突发事件。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纪律,严格服从指导教师或带队老师的管理,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认真完成实习要求。实习期间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得从事与实习无关的活动,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安全规定,遵守设备操作规程,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和防范,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教务处

2018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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