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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寒假期间实践教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5年12月31日 16:19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元旦、寒假期间学校实践教学活动安全工作,杜绝各类意外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有关实习管理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践教学、实验室安全等管理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做好实验室(实训中心)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1.各教学单位须在节前落实实验室(实训中心)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消防、改造装修、安防设施、教学设备、供电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假期仍需工作或施工的实验室,学院应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防火、防爆、防盗及危险品的贮存和使用。在实验实训教学活动开展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保障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3.各实验室(中心)《关于教学实验室推行7S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要求,持续做好教学实验室(中心)7S管理工作。

二、加强校外实习安全工作

1.加强实习管理,抓好安全教育

假期原则上不再安排学生进行校外实习,必须实习的,各教学单位则选派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作为实习指导教师,将实习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保证实习教学指导和管理需要做好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宣布实习纪律,重点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2.切实做好校外实习安全防范工作

强化实习指导教师责任意识,加强实习期间日常指导与实地巡查力度,全面掌握学生思想身体、心理、工作与生活状况,及时解决生反馈的问题。对已随实习单位放假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动态行踪,防止突发意外事件。实习学生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分散类实习,指导教师应按照实习单位遴选标准,严格审核,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前,须购买实习保险签订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协议,明确各方责任、权利、义务,并向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与监督,决不能放任自流相关教学单位领导、辅导员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定期了解各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工作情况,建立顺畅的安全管理网络,及时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3.建立应急管理机制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建立院长统一指挥、系部参与、指导教师直接监管的分级负责应急管理队伍,制订针对实习舆情、安全事故等风险的处置预案。时刻关注学生日常实习、生活状态,对因实习引发的舆情、违规行为、安全事故等情况要立即核查,及时报告,妥善处理,确保安全稳定。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着重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实习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教务处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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