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5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5〕10号)文件精神,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由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个人独立或合作,于2015年完成的科研成果可申报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
二、申报范围
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形式主要为大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课外实践活动、自立项目等各类创新实践活动,获得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科学成果、学术论文和文学作品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
1、未在正式刊物(校级刊物及以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2、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中标、采用等);
3、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
4、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的;
5、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三、申报材料
1、《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附相应盖章。
2、成果原件。学术论文须扫描原刊封面、封底、目录、刊号页及正文部分。其他纸媒类型成果参照学术论文提供(文学类作品原件章节较长的,可提供全文扫描件或提供简介及精彩章节节选);多媒体类型成果可提供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介绍材料(MP4格式,分辨率640*480)。如有被“三大检索”等收录的学术论文,原则上还应提供被SCI、EI、ISTP、SSCI、CSSCI收录情况的检索报告(须国家认定权威检索机构盖章,报告含有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指标);
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鉴定材料、成果设计方案、实物展示图片(格式JPG,分辨率150dpi以上)等;
4、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请各学院于11月13日之前将各项目的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8207984@163.com,电话:8207984。
附件:1、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2、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