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2026年暑假期间学校实践教学活动安全工作,杜绝各类意外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学校本科实习、实验、课程设计、实验室安全等管理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做好实验室(实训中心)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1.暑假期间仍需工作或施工的实验室,学院应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防潮、防火、防爆、防盗及危险品的贮存和使用等工作。在实验实训教学活动开展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保障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2.各实验室(中心)按《关于教学实验室推行7S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要求,持续做好教学实验室(中心)7S管理工作。
二、加强校外实习安全工作
1.加强实习管理,抓好安全教育
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再安排学生进行校外实习,必须实习的,请实习负责教师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实习规定,做好学生动员和安全教育培训,让学生充分了解实习单位安全规定和应急预案,做好实习期间的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实习岗位安全、饮食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传染病防护、溺水、电诈、极端天气等防范提醒。强化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我管理能力,教育学生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知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应对。
2.切实做好校外实习的组织安全防范工作
选派业务熟悉、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教师担任实习负责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跟踪指导和安全管理,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实习前应落实学生实习保险保障,实习学生全面参保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实习中,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严格遵循安全教育有关要求执行实习任务。对已随实习单位放假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动态行踪,防止突发意外事件。
对于分散类实习,各学院认真评估实习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供给、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企业指导团队、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健康保障、安全防护、劳动报酬等实习条件,与实习单位签订正式的包含安全条款的三方实习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及管理责任,并加强学生权益保护教育,让学生了解在实习中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习过程中,相关教学单位领导、辅导员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定期了解各实习点和实习学生情况,为学生安全高效完成实习任务护航。
参加《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实践(暑假社会实践)》的学生,实践地点的选取遵循“就近”原则,严格遵守课程实施方案的有关安全要求,做好自我安全防护工作,如遇突发意外事件,要及时向班级指导教师、班主任报备,并听从老师教学调整安排。
3.建立应急管理机制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建立院长统一指挥、系部参与、指导教师直接监管的分级负责应急管理队伍,制订针对实习舆情、安全事故等风险的处置预案。时刻关注学生实践学习状态,对因实习引发的舆情、违规行为、安全事故等情况要立即核查,及时报告,妥善处理,确保安全稳定。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着重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实习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