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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07年09月10日 17:07  点击:[]

鄂教高函[2007]17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2005]8号)、《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教高[2007]1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05]14号)、《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07]7号)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实际,现就做好2007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2007年,在全省普通本科高校中全面启动物理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电子电气信息类、机械类、力学类、计算机类、土建类(含土建、水利及测绘)、材料类、地学类(含地理、地质、大气、海洋)、植物类、动物类、临床技能类、医学基础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传媒类、艺术类、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等19个类别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原则上,国家“985工程”的学校申报3项,部委属院校和省属高校中的大学每校申报2项,其他高校申报1项。我厅在省属高校中立项建设的第二、三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经过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合格后申报的,可不占学校的申报名额。我厅将组织专家从各高校申报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评审确定2007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从2008年开始,我省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实验中心,将从各年度评审通过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择优推荐。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按照教高厅函[2006]13号和鄂教高[2005]14号文件的要求,2007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和相关支撑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1、《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9份,制成WORD(OFFICE2003版本)文件1个。《申请书》文本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05]14号)附件1。(《申请书》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hbe.gov.cn/content.php?id=3714) 

2、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及特色视频文件。其中应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设备与环境的全貌。视频文件制成不超过20分钟的ASF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 

3、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文件目录及所有文件制成1个PDF文件。 

4、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包括特色实验项目、实验课程等。案例不超过3个,每个案例分别制成不超过15分钟的ASF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并将视频案例简介制成一个PDE文件。 

5、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教材目录及所有教材制成1个PDF文件。 

6、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课件要求可在浏览器环境播放,课件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7、其他材料。 

以上1—7项制成CD-R(650M-720M)光盘,光盘数不超过2张,各项电子文件分目录存放。 

电子文件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电子文件目录名_序号。学校代码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查询;实验教学中心类别代码为:物理类1、化学化工类2、生物类3、电子电气信息类4、机械类5、力学类6、计算机类7、土建类8、材料类9、地学类11、植物类17、动物类18、临床技能类21、医学基础类22、经济管理类26、法学类27、传媒类28、艺术类29、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31;申报材料的1~7项电子文件目录名依次为:a、b、c、d、e、f、g;序号从1开始,第4、6项电子文件中的简介文件序号为0。例如:武汉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第2个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应命名为:12201_1_d_2.asf。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高校在2007年9月25号前将《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及申报光盘(一式9份)汇总一并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评审工作程序

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工作分专家初审(网上审阅)、学校集中汇报、现场考察、终审评议、网上公示和省教育厅审定正式行文公布六个阶段进行。 

为便于申报工作的开展,请各校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于2007年9月15日前发至gjc@e21.edu.cn,联系人:张永宏、吴勃、刘成,联系电话:027-87328180,传真:027-87328180。 

附件: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指导性规划 

 

二〇〇七年九月四日 

 

附件: 

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建设和评审指导性规划

序号

实验教学中心

类别

评审数量

总量

2005~2006年已评

2007~2009年待评

2010年 

小计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合计

160

44

116

52

52

12

验收 

物理类 

16 

化学、化工类 

16 

10 

生物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 

12 

电子、电气信息类 

18 

11 

机械类 

力学类 

计算机类 

12 

11 

土建类(含土建、水利及测绘) 

材料类 

10 

环境类 

11 

地学类(含地理、地质、大气、海洋) 

12 

轻工纺织食品类 

13 

能源动力类 

14 

资源勘探类(主要指地、矿、油的勘探) 

15 

交通运输类 

17 

植物类 

18 

动物类 

序号

实验教学中心

类别

评审数量

总量

2005~2006年已评

2007~2009年待评

2010年 

小计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合计

160

44

116

52

52

12

验收 

19 

水产类 

21 

临床技能类 

22 

医学基础类 

23 

中医类 

25 

药学类 

26 

经济管理类 

27 

法学类 

28 

传媒类 

29 

艺术类 

31 

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 

14 

14 

上一条: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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